《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及监护人须知》
更新日期: 2026年8月26日
生效日期: 2026年8月26日
特别提示
我们深知儿童(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重要性。本规则是《移民内参网站隐私政策》(以下简称"主隐私政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专门就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作出特别约定。本规则与主隐私政策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约定的,以主隐私政策为准。
我们建议儿童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由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规则的全部内容,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如您不同意本规则,请您要求您的孩子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这可能导致儿童无法正常使用部分功能,但不影响使用其他服务。
一、我们如何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原则。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收集、使用、存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仅收集必要信息。 我们仅收集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儿童个人信息,不收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信息。
收集场景与主隐私政策一致。 我们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场景、目的和类型与主隐私政策所列明的情形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开展营销活动、提供客服服务等。
需征得监护人同意。 在收集儿童个人信息前,我们将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监护人,并征得监护人的明确同意。
二、监护人的同意与拒绝权
同意方式。 在儿童注册、登录或使用需要提交个人信息的服务时,我们将通过弹窗、勾选确认等方式,要求监护人阅读并同意本规则,方可继续使用相应服务。
提供拒绝选项。 征得监护人同意时,我们将同时提供明确的拒绝选项,并告知拒绝的后果。
告知事项。 征得监护人同意时,我们将明确告知以下事项:
(1)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2)儿童个人信息存储的地点、期限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3)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
(4)拒绝的后果;
(5)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
(6)更正、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途径和方法。
撤回同意。 监护人有权随时撤回已同意的授权。撤回同意后,我们将停止收集、使用对应的儿童个人信息,并按本规则予以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告知事项变更。 告知事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我们将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三、我们如何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将按照主隐私政策的约定及本规则的规定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不超出约定的目的和范围。
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约定目的和范围使用的,将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我们不会将儿童个人信息用于营销或商业推广等与提供服务无关的目的。
四、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存储地点。 儿童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存储期限。 存储期限不超过实现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期限,超出期限后将予以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加密存储。 我们将采取加密等措施存储儿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最小授权原则。 对工作人员以最小授权为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儿童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访问儿童个人信息的,需经过审批并记录访问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复制、下载。
五、儿童个人信息的共享、转移与披露
严格限制。 我们仅在法律法规允许、本规则列明、监护人明确同意或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共享、转移或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委托第三方处理。 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将进行安全评估,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处理事项、处理期限、性质和目的,委托行为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受委托方不得转委托,委托关系解除时应及时删除儿童个人信息。
向第三方转移。 向第三方转移儿童个人信息的,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原则上不披露。 原则上不披露儿童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披露或者根据与监护人的约定可以披露的除外。
六、监护人和儿童的权利
查阅权。 监护人和儿童有权查阅我们收集的儿童个人信息。
更正权。 发现儿童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
删除权。 监护人和儿童有权要求删除儿童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双方约定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
(2)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的;
(3)监护人撤回同意的;
(4)通过注销等方式终止使用产品或服务的。
行使权利的方式。 您可通过【客服电话/邮箱】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十五天/合理期限】内予以响应。
七、安全事件处置
如发生或可能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儿童及其监护人,难以逐一告知的,采取合理有效方式发布警示信息。
八、停止运营
如我们停止运营产品或服务的,将立即停止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活动,删除所持有的儿童个人信息,并将停止运营的通知及时告知儿童监护人。
九、本规则的修订
本规则发生重大变更时,我们将以显著方式(弹窗、公告、推送等)单独告知监护人,未经监护人再次同意,不会扩大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或使用范围。
十、联系我们
如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电话:024-66552556
邮箱:Ventuo@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3503